10月16日,浏阳市人民法院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封情真意满的感谢信,信中对我院速裁审判团队及其负责人余园静、执行局唐春晖等同志认真为群众办实事,迅速公正判决和高效有力执行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据悉,原告陈先生与被告王某、徐某(系夫妻关系)原是好友,因资金周转问题,王某及徐某向陈先生借了一笔资金,并出具了借条。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二人却一拖再拖,无奈之下,陈先生于2020年3月向我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诉前调解未果后,分至余园静法官工作室进行审理。
审理过程中,两被告承认因经营所需曾向原告借过钱,但辩称已归还全部借款,余园静法官经细心审理后发现,两被告提交的证据中并无相关证据证实借款已全部还清,且辩解意见也与本案查明的事实及情理不符,最后,判决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8000元及利息。判决下来后,执行员唐春晖迅速行动,很快便将借款执行到位。终于,陈先生拿到了这笔拖欠许久的借款,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封感谢信。
近年来,浏阳市人民法院努力贯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这一封感谢信正是群众对法院司法作风的热情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