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保护生态环境,浏阳法院在行动!
分享到:
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21-04-16 14:50:35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普及公众对《长江保护法》的知晓度,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4月16日上午,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第二、三党支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鱼苗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超,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宏伟以及第二、三支部党员代表参加活动。

上午10时许,干警们将经过防疫检测的2000余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鱼苗放入了捞刀河中,鱼苗们在“新家”里尽情畅游。随后,党员干警以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此次活动是浏阳法院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加深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近年来,浏阳法院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全过程,通过开展涉生态刑事案件巡回审判、实施增殖放流等,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浏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