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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浏阳法院举行“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揭牌仪式 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浏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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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湖南  发布时间:2021-06-03 10:13:27 打印 字号: | |

6月2日上午,浏阳市人民法院在沿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图为揭牌现场。 通讯员 摄)

“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成立后,将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浏阳模式”,助力打造绿色低碳、精致精美新浏阳。图为揭牌现场。  通讯员 摄)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彭睿 许玉君)为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经报上级法院同意,今天上午,浏阳市人民法院在沿溪人民法庭举行“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揭牌仪式。

长沙市中院副院长邓文莉,行政庭庭长段衡辉、副庭长戴莉,团委书记黄姝;浏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伍玉联,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宏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友庚等参加揭牌仪式。

浏阳市法院早在2013年就在省内率先制定出台了《常见林业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并不断细化完善,从多方面规范了法官的刑罚自由裁量权,填补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审理涉林刑事案件方面的空白。2017年,浏阳市人民法院又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自2018年以来,依法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共计235件,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浏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伍玉联表示,“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成立以后,将不断健全协调机制,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和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做好与教育整顿的结合文章,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切入点,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实做细。同时,配强专业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集中统一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优势,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浏阳模式”,助力打造绿色低碳、精致精美新浏阳。

长沙市中院副院长邓文莉充分肯定浏阳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希望浏阳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助力 “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加强对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新品牌、新样板、新标杆。同时,长沙中院也将继续大力支持浏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共同推动长沙地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创新佳绩。

相关链接——

浏阳法院将打造四个基地

在浏阳河源头——大围山自然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构建与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双向互动机制,将其打造成融合巡回审判、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和生态修复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

在浏阳“绿肺”——道吾山设立补植复绿基地,建立以生态补偿为核心,打击破坏生态犯罪与注重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的司法模式。

在捞刀河流域乡镇设立增殖放流生态恢复基地,作为破坏渔业资源人员开展生态修复的专用地,让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违法行为人以实际行动来履行渔业生态修复责任。

“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设立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突出教育和实践功能。

[责编:张斌]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