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女朋友不要我了,你们管不管?”
6月10日19时许,在落日余晖中,大瑶法庭仍在当庭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孔某(男)与邓某(女)于2019年4月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同居。期间,男方分几十笔向女方转账共计9万余元,并在订婚时给付彩礼12万元、赠送了金戒指一枚。2020年夏秋,两人分手。双方矛盾在起诉前经多方调解未果。男方诉至大瑶法庭,要求女方及其父母退还彩礼12万元和金戒指,并返还男方给女方的转账款及女方向男方父亲的借款共10余万元。
庭审中,双方对彩礼是否已部分返还、女方用男方父亲银行卡取现是否构成借款、9万余元主要是借款还是已用于日常生活开销等存在较大争议。庭审因此从上午10时持续到了下午6时许。
调解中,法庭负责人郑小罗、案件承办人张如意充分发挥“党建+微网格”诉源治理机制作用,既邀请当地司法所干部参与调解,又发动当事人长辈、亲友及微网格长做双方思想工作。通过摆法律、谈感情、讲道理,最终在各方配合下,两家人就“恋爱期间支出”达成一致意见,由女方邓某及其母亲黄某一次性退还恋爱期间的借款和彩礼等费用合计12.5万元,并将于近日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