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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民陪审员示范培训班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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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湘宁  发布时间:2021-10-19 16:12:24 打印 字号: | |

这是我参加陪审工作的第三个年头,很遗憾去年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因为工作的缘故未能参加,所以,这一次在陪审员微信群获悉开班的消息,果断报名。

经过为期三天的培训学习,笔记做了二十几页,笔芯写空了两根,可以说是收获满满。同时,也深深地感到自我在法律这个专业领域里知识的匮乏,学识的浅薄。在此,十分感谢湖南省高院安排的此次学习活动,感谢每一位授课讲师的精彩授课,感谢浏阳法院贴心的后勤保障。参加本期培训本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体会和收获:

一、培训资料丰富、师资阵容强大

此次的培训学习,重点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配套文件解读、行政案件审判实务、《民法典》和民事案件参审实务、人民陪审员谈工作经验展开,培训班配备了强大的师资力量,有省法院二级巡视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李宇先,有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魏威处长(主任),有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唐江河,有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孙元清,有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莉,还有人民陪审员优秀代表雨花区人民陪审员孟繁英,讲师们都是实践和专业理论知识十分丰富的行家,他们多方位、多角度、系统地讲解,课程精彩切合实际,经典案例通俗易懂,使我们对专业和理论的理解,还有针对实际案例的剖析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熟悉了业务、增长了知识、提升了素质、提高了水平。

二、加强理论学习,有效融汇贯通

经过培训学习,我提高了认识,开阔了眼界,理清了思路,学到了许多新的法律知识、新的裁决理念。以后,我将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继续深化、理解,学以致用,根据参审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有机的运用到实际案件审理中。同时,还需要注重加强与法官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主动向法官们学习,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定性,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三、典型代表故事,树立行业标杆

最后一节课是人民陪审员谈工作经验,是雨花区的人民陪审员孟繁英女士的授课。今年63岁的孟繁英,十余年来奔走于看守所、戒毒所、福利院、法院和学校,探望失足少年,扶助贫困学子,注残障人员,救助流浪儿童,先后首创“青少年保护家园”和全省首个“妈妈禁毒联盟”“社区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挽救了两百多名失足青少年,让至少2000名迷途孩子得到帮助。因此,她也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孟妈妈”,她还先后被戒毒所、看守所、未管所等聘为形象监督员和社会帮教老师。凡人善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爱心付出,用温暖,使涉毒少年冰心解冻;用亲情,让未成年人为之感动;用爱心,给未成年人温暖的家。孟女士堪称人民陪审员代表的楷模,堪称义工代表的典范,更是我们学习和尊崇的对象。

四、学员进取参与、学习氛围浓郁

本期培训班学员们的学习热情和主动参与性很强。大家都是来自各个行业各个领域,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三天的时间来全程参与培训学习,实属不易。基本上所有报名参训学员都能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较少有无故旷课的情景发生,出勤率高;其次,学习气氛活跃,学员们能积极配合讲师的讲解,小范围交流讨论各自见解;再次,服从组织安排,统一学习、集中就餐,体现了很好的团队精神。

培训是短暂的,但学习永无止境。在通过培训获得知识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自我在理论素质、工作水平、思想观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今后,我要把握住各种学习的机会,本着空杯的态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身边的同志学,努力锻造自我,提高自我,力争当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