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14日,本人非常荣幸的参加了浏阳市人民法院组织的陪审员示范培训,感谢各位领导的精心组织,感谢老师们的精彩授课,感谢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让我在这次培训中收获满满,对陪审员一职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内心更多了一份热爱,现将个人学习心得分享如下。
在整个培训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关于“孟妈妈”(孟繁英)的爱心救助案例分享,该案例讲述了“小新”的犯罪改过自新历程,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参与到这种爱心救助活动,多宣讲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真正的懂法守法。通过培训,让我认识到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陪审员的重要性。
一、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的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让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监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法院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
二、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民主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审判提供了一个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三、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公开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可以让司法公开更好的落到实处。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社会各行各业,每一次审判活动都全程参与,体现了更大范围的社会公开,提高司法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
四、陪审员制度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社会各行各业,群体多样化,对社会生活民众愿望有着深刻的认知,能够从民众的视角去看待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审判建议,更加能体现司法的“法”与“情”的融合。可以避免法官对法律适用的“专业化”、“技术化”和思维“机械化”,让审判结果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从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的专业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对陪审员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以后的陪审工作中我一定提升站位,努力学习,认真履职,争做一名合格且优秀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