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下午,浏阳法院园区法庭充分发挥“立审执”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并当场兑现补偿款20万元。
10月22日,一对夫妻来到浏阳法院园区法庭要求起诉离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设在法庭内的老吴调解室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与双方交流,老吴了解到男女双方系同村村民,自由恋爱结婚后育有一子。婚后男方因承接父亲在广西经营的店铺和厂房长期在外经营,女方在家操持家务。此后男方多次出轨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隔阂。在调解过程中,女方及亲属认为双方婚姻破裂原因在男方,女方为家庭付出良多,因此男方必须给予女方大额经济补偿。双方及亲属因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休,数次产生口角并发生激烈冲突.鉴于双方矛盾重重,调解无法开展,该案遂转入立案审理程序。承办法官宋娇与调解员老吴对接后,经充分阅卷、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有了充分了解。考虑到该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宋娇法官和调解员老吴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向双方及亲属释法说理。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及家属的对立情绪和紧张关系得到了缓和,心结也逐步解开,双方均表示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考虑男方长期在外地经营,主要财产均在外地,法庭在推进审执一体试点改革,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在调解过程中宋娇法官以当场自动履行补偿义务作为最优目标,全力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法庭调解,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男方一次性将20万元补偿款当庭支付给了女方。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浏阳法院在园区法庭率先推行“立审执”协调联动机制和审执一体化改革,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和改革优势,转变思维、创新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快速兑现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