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公布,浏阳法院共有五篇论文获奖。
分别是:民一庭副庭长邓嫣、刘敢德撰写的《民事执行依据主文不明救济机制的审视与重塑——以补充判决作为裁判主文不明之程序补正》荣获三等奖,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许玉君撰写的《农房交易效力认定的思路转变及司法应对——以8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70个案件为例》,以及与他人合作撰写的《理念更新与规则重塑:三权分置背景下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效力认定——从原则无效到例外无效》荣获优秀奖,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文兰撰写的《首位度背景下法院人力资源重构的模型构造与路径选择——以H省C市两级法院首位度匹配为样本》荣获优秀奖,立案庭法官助理贺天宇撰写的《简单金融纠纷诉前化解模式选择及其优化——以ODA模式为视角》荣获优秀奖。
据了解,全国法院年度学术讨论会是全国法院系统每年最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该学术研讨会会议层次高、影响大、参与范围广,被誉为法院系统学术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
近年来,浏阳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高度重视学术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力度,充分调动干警创作热情,营造了浓郁的调研学习风气,连续多年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