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院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4月18日,浏阳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伍玉联主持会议,其余在家院领导参加会议,浏阳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爱民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研究了《浏阳市人民法院、浏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拟推行如下十项举措:
一、开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强奸、拐卖、猥亵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强化少年法庭建设,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和庭后回访帮教等工作,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二、强化家事审判。开通家事矛盾纠纷“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优化家事审判专业化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女性陪审员参审作用,根据家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妥善审理离婚案件、未成年人抚养费、涉及妇女儿童的损害赔偿等案件。发挥家事审判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及时化解家事审判中的难点问题。
三、推广使用“家庭教育令”。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养育子女严重失职的父母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并落实好“家庭教育令”的执行,全力护航家长“依法带娃”,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依法实施“人身保护令”。在家事审判中发现有家庭暴力的,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加强与市公安局沟通衔接,依法、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五、实施施暴者综合干预与教育矫治服务。做好家庭暴力案件信息共享与通报工作,同时做好案件防范和处理、筛查、分流干预等协调联动工作。在审理涉家暴案件中及时对施暴者开展释法工作,防止家庭矛盾纠纷不断升级。
六、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执行和司法救助工作。对依法追索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依法适用先予执行程序,优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开展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延伸服务工作,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或提供司法救助的,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
七、推进涉未成年人和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实体化运行。做实做细涉未成年人和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董华玲工作室)、市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工作,加大对调解工作室的指导和调度,促进家事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通过董华玲工作室、“守望花开”一站式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为未成年人或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贴心的“心理诊疗”服务,帮助其疏导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
八、加强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妇女儿童维权的薄弱环节和法律盲区,深入乡村、学校、企业等开展靶向式普法活动,有效引导妇女儿童提高维权意识。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案例,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妇女儿童维权的措施、成果和典型案例。
九、强化专门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参加技能竞赛、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等方式,提高家事审判法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举办业务培训、邀请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婚调中心的相关人员等加强培训,增强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业能力。
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法院、市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风险联查、信息共享、问题联治,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加强与市检察院、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在家事纠纷案件调查、调解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加强沟通,促进家事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下一步,浏阳法院、浏阳妇联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配合、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有效的保护,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