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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现场诉讼服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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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13 12:20: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目前浏阳市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恢复现场诉讼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4日起,我院有序恢复现场诉讼服务活动。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高风险地区来(返)浏或健康码、行程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请暂缓来院。其他人员来院办理现场诉讼业务,须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全程佩戴口罩,持有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进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三码联查”和体温检测。外省及省内其他地区当事人、代理人等来院,入浏时还需严格执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

三、倡导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业务。若有立案、调解、提交资料、阅卷、庭审、保全、鉴定、信访、查询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湖南)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上鉴定系统、湖南法院网等线上渠道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和咨询。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浏阳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