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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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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审管办(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3-06-21 10:21:17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长沙艺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浏阳市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已作出(2023)湘0181破3号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本案为重大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浏阳市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924日(营业期限至2042923日),在浏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浏阳市集里办事处鼎丰路88号,法定代表人为金法银,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长沙地区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办重大破产案件不超过3件;

5、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3件房地产破产(清算重整)案件;

6、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应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根据本案审理需要,团队成员中至少应当包含一名熟悉财务的成员。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 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646009819@qq.com,并同时报送至电子邮箱252111872@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申报机构均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报名,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备选管理人。如仅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条件,则本院将从本院轮候顺序名单中补足三家符合公告条件机构随机摇号确定。

4、摇号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黄波 0731-83609336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二: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附件三: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浏阳市人民法院

2023年620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