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浏阳法院园区法庭执行干警奔袭千里赶到广东省东莞市,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此次执行,执行完毕案件1起,达成执行和解7件。
被执行人赵某、刘某、吉某三人是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他们均在东莞市道滘镇经营汽车模具加工生意,为躲避浏阳老乡的债务,便长期居住在东莞,已多年未曾回浏。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赵某、刘某、吉某三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登记信息,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赵某、刘某、吉某三人可能有涉嫌转移财产行为。同时涉及赵某、刘某、吉某三人的执行案件一直有增不减,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不能兑现。
为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焦虑心理,尽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7月17日,浏阳法院园区法庭执行干警开始搜集被执行人住址线索、开展前期调查和执前谋划,并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接和联络,确定实施方案。经过本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及当地公安机关倾力协助配合下,7月19日,浏阳法院成功找到2名被执行人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当即兑现近20万元。
此次执行,浏阳法院通过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及当地公安机关联动,有效解决了异地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场面难控等问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下一步,浏阳法院将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取信于民,彰显司法力度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