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动态》(2023年第16期)刊发“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设立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法院推介。
具体内容如下: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人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创新工作举措,2023年4月与浏阳市妇联、慈善会联合设立的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现已募集捐助基金100 余万元,向困难妇女及未成年人家庭发放救助基金5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项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十大司法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协调推进。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党组议题,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
述摘编》,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设立和使用事宜。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政治部牵头,组织少年法庭、民一庭、立案庭、执行局、人民法庭等部门成立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筹备工作专班,专题调研该院未成人保护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浏阳市民政局、妇联沟通协调,有序推进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成立工作。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与政府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等协调联动,联合建立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体系。与浏阳市妇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化解妇女儿童保护和困难儿童救助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联合出台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项举措,共同推进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的设立。强化与浏阳市民政局、工商联、慈善会的协调联动,积极邀请辖区企业家积极参与爱心捐助活动。自该基金成立以来,共募集社会捐助资金100 余万元。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严格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
三是健全制度保障,规范基金管理。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与市妇联共同研究制定《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从救助资金来源、管理使用、救助范围、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共同设立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由浏阳市慈善会实行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细化救助工作举措,安排该院妇委会主任专职负责办理救助基金申请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流程,确保救助基金规范、有效、精准使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未成年人救助活动,累计向20余名确有实际困难需要的妇女及未成年人家庭发放救助基金50余万元,彰显了社会人文关怀。
四是坚持融合思维,实现多重效果。在做好经济帮扶的同时,发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室(董华玲工作室)积极作用,近三年来,联合团市委、妇联组织等为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等心理疏导300 余人次,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 15 份,与妇联、司法局等共同对失职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2次。如对被性侵的未成人赖某进行救助和心理疏导,让其在社会关爱中心灵创伤得到修复,重拾了健康成长自信。加强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衔接,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互通,帮助2名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 2 套。借助网络新闻媒体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了涉诉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基金募集渠道,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关爱未成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扩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效果。
最高法院推介浏阳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经验,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下一步,浏阳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转变理念,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