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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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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8 15:16:12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典型案例——家事纠纷防治篇。其中,浏阳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家事审判闭环工作模式”案例入选。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3号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

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家事审判闭环工作模式


近年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大瑶法庭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的司法需求,打造诉前“治未病”、诉中“强疗效”、诉后“促修复”的家事纠纷化解闭环体系,真正做到家事矛盾不上交,家事纠纷就地化解,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有力地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一、诉前:消未起之患,推动家事纠纷前端预防化解

一是建立快速预警机制。推行“一镇一干警”工作机制,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站、基层妇联组织、小区管家,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家事纠纷隐患排查,近三年来,排查家事纠纷隐患152个,对有苗头性的家事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二是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定期举办“法庭公开日”活动,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到法庭参与小法官体验活动,邀请妇联组织工作人员观摩家事案件庭审,2021年以来,共开展相关活动15场次。在浏阳市大瑶镇杨花书院建立了“普法驿站”,举行了家庭教育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庭长和副庭长分别担任两所中学法治副校长,为学生开设法治课堂,提供一对一的法治辅导。通过普法宣传,为诉源治理工作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三是发挥多元调解作用。将调解力量下沉基层,在辖区各村社区设立调解工作室、调解联络点,法官对辖区乡镇家事纠纷调处进行全方位指导,并与基层组织共同化解家事纠纷, 2021年以来,共诉前化解家事纠纷253件。立足法庭“三便原则”,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推动法庭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二、诉中:开对症之方,推动家事专业审判体系形成

一是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成立法官+书记员+特邀家事调解员的家事纠纷调解团队,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组织干警参加家事审判技能竞赛、裁判文书评比、案例分析评选等活动,全面提升家事审判法官的能力和水平,一名干警参加全省首届家事审判技能竞赛获优胜奖。二是构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聘请网格员、村社区干部作为家事调查员,负责家事案件的走访调查,为家事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准确依据。截至目前,开展家事调查案件106件,提高了家事案件调解率。2021年以来,共审结家事纠纷510件,调撤率达70%。三是实行专业化审判方法。针对当事人年纪偏大、行动不便的家事纠纷案件,主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舍院落,2021年以来,共开展家事案件巡回审判15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主动邀请基层组织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家事案件上诉率不到0.3%。

三、诉后:谋长久之策,推动家事纠纷有效综合治理

一是运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牢固树立“一体化”理念,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调解思维贯穿全过程,主动进行判后答疑,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积极探索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共有94起案件得以当场履行或达成履行协议,自动履行率达80%,实现了家事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二是主动延伸家事审判职能。设立并实体化运行“家庭教育指导、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家事纠纷调解”南区工作站,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咨询12次。建立家事案件专门台账,开展常态化跟踪回访,及时开展判后心理疏导。向民政部门协调解决特殊困难当事人低保救助和危房改造问题。三是协同构建立体治理网络。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妇联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商解决家事纠纷化解的难点、堵点问题,近三年来,共实际化解矛盾特别突出的家事纠纷25件。参与了市妇联施暴者综合干预与教育矫治服务二期项目验收工作,对施暴者进行综合干预与教育矫治服务8次。


 

责任编辑: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