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李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让我的房子损坏的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与邻居的关系也恢复了。”8月25日上午,73岁的廖某来到法院向民一庭法官李德送锦旗对其倾心调解表达感谢之情。
住浏阳市大围山镇的廖某与邻居谢氏兄弟相邻近四十年,关系一直和睦。2021年8月,谢氏兄弟在房屋拆旧建新过程中导致廖某的房屋开裂,双方因赔偿等问题发生矛盾,关系恶化。双方经过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廖某诉至法院。
经鉴定,谢氏兄弟的房屋重建是廖某的房屋损害的主要原因,在不考虑折旧的情况下房屋重建所产生的损失金额为38万余元,鉴定费用3.9万元。
2023年8月22日,李德法官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开始前,谢氏兄弟对鉴定报告中危房报告、原因力报告和评估损失报告均提出异议。李德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以及查看资料后认为此案需要对房屋加建部分是否构成危房及原因力补充鉴定,继续审理可能不利于邻里关系修复以及存在安全隐患。于是,李德法官当机立断,下决心全力做好调解工作,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李德法官先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和现场询问专业鉴定人员方式为双方解答疑惑并释明如果继续诉讼将需要补充鉴定以及产生更高额的鉴定费用和花费更长的时间;后通过一纸一笔给双方算账,争取得到双方的认同;再劝说双方相互理解各自的难处,从彻底解决问题和缓和关系的角度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三个多小时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好。同时,李德法官考虑到涉案房屋存在安全风险,对廖某作出涉案房屋不能继续居住和需要尽快拆除的书面提示,廖某也出具了相应的承诺书,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浏阳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将调解理念贯彻到审判的全过程,实质性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