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南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工商联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并发布8个典型事例,浏阳法院“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工作经验成功获评!
基本情况:针对近年来群众、企业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服务态度差、办事程序不一次性告知等问题,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经过对部分案例剖析、研讨、论证后,浏阳市人民法院发扬自我革命和创新精神,创造性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营商环境工作结合,于2022年5月建立了“不满意反映”窗口,认真听取群众和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只要在办理司法业务时遇到堵心事,均可以找“不满意反映窗口”反映。浏阳市人民法院紧盯“不满意”“办不成”等问题,确保企业、群众反映的每一个司法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改进。202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挂牌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主要举措:一是充实人员力量,夯实“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的组织保障。加强“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的领导力量,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具体负责。配置3名优秀年轻专职纪检干部,从事机关纪委和“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工作,并在“不满意反映”窗口设置专干1名,负责“不满意反映”窗口的信息登记、台账管理和有关窗口即时性问题的处理。配置4名干警从事信访工作,在做好信访接待的同时,配合做好“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定“不满意反映”窗口工作制度,及时收集群众和企业对司法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收集和整改群众和企业反映司法作风等问题150余条,倒逼干警规范司法行为。如针对不满意反映窗口收集群众反映的财产保全不规范问题,及时出台《关于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财产保全工作办理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程序。院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不满意反映”窗口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不满意反映”窗口相关工作。每月开展的中心组学习时会对“不满意反映”窗口工作进行强调。出台《纪检监察、审务督察、信访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院领导每季度组织机关纪委、立案信访、审判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听取“不满意反映”窗口反映的问题、信访投诉和案件质量等情况报告,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问效,确保“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的责任保障。加强对“不满意反映”窗口收集的信访投诉等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对信访量、发改率、投诉率高的法官,在提拔和晋级过程中予以问责问效,通过判后问责倒逼营商环境优化。2022年以来发布督察通报9期,通报17人次,共有5人因“不满意反映”窗口信访投诉,影响了提拔使用或等级晋升。“不满意反映”窗口成为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倒逼审执工作质效提升的重要载体。
典型意义:浏阳市人民法院院通过“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落实“有信必复”工作要求,收集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详细了解企业在诉讼过程中“堵点、痛点、难点”,并通过问题整改,倒逼干警增强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改进服务企业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30余名企业家向法院干警赠送锦旗或写信表示感谢。该院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审判执行绩效核心指标全面优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推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浏阳法院将以此次获评表彰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长沙市委、浏阳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抓实“公正与效率”,聚焦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不断优化诉讼服务、降低司法成本、推进“不满意反映”窗口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挺立五强、再铸辉煌,加快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浏阳新图景”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