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法官,我看到罗某在他自己家,我现在盯着他,你们快来,不然他就跑了!”
“好的,我们马上出发!”
9月19日上午9时,浏阳法院园区法庭执行法官卢方荣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紧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罗某在其家附近活动,卢法官立即与同事黄旭驱车赶往现场,控制住罗某,责令其按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
据了解,李某曾为罗某建造房屋,但罗某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剩余工程款85000元一直未支付。李某催要款项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却玩起了“失踪”,园区法庭执行团队穷尽执行手段后未能查找到罗某和罗某名下财产,导致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法官,罗某起初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调查并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讲明若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之后,罗某渐渐冷静下来,并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我确实应该支付李某的工程款,但房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我希望能够一并协商解决。”罗某解释道。
李某在听完罗某的解释后说到:“只要你今天能支付部分款项,并承诺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我可以考虑放弃部分债权。”
在执行法官的多轮劝说下,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罗某当场支付李某10000元,并承诺在今年农历年底前支付35000元,明年农历年底前支付30000元。若罗某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则李某放弃剩余工程款10000元。
本案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只是浏阳法院园区法庭执行干警日常办案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浏阳法院将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以“如我在执”的紧迫感做好执行工作,最大程度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