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条件
(一)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具体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四)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
(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为浏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楼5楼5032室),报名时请提交报名表(附件1)、学历学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由本人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等。
3.资格审查:由本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于10月24日前将报名人员情况花名册及报考资料交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4.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和考察
1.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分别设置,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人员名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4.考察按等额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会同本院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形式进行。
5.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三)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3.选调人员调入本院后的公务员职级按《浏阳市公务员职级晋升实施办法(2023-2027年)》等相关政策在职数范围内执行。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指导监督,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各单位予以监督。
选调咨询电话:0731-83609169(浏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9171(浏阳市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附件:
浏阳市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