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地调解,让我拿到了赔偿金,我的‘心结’也解开了。”近日,浏阳法院园区法庭庭长何志远接到了来自当事人周某的感谢电话。在大瑶法庭、澄潭江镇综治办、司法所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涉及工伤、劳动关系争议的矛盾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工伤赔偿引纠纷
周某和其丈夫陶某(均为化名)均为某烟花公司员工。今年7月10日下午,正值上班时间,周某因引线订购一事与欧某(化名)等人发生冲突,被欧某殴打致伤。
受伤后,周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该烟花公司支付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两万余元,后双方就工伤赔偿及劳动关系产生争议。
陶某因对公司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满,遂产生报复心理,盗窃了该烟花公司火药150余公斤。陶某因犯盗窃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周某及陶某的母亲情绪异常激动,双方之间矛盾一度陷入不可调和的僵局。
因该起纠纷存在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风险隐患,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作出部署安排。澄潭江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积极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因周某要求烟花公司赔偿58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芥蒂颇深,且周某及其家人多次信访。
联动调解止纷争
为彻底化解该起矛盾纠纷,浏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调度分析研判,联合澄潭江镇政府,共同调处矛盾纠纷。12月4日下午,何志远与澄潭江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织烟花公司三位股东、周某及陶某母亲等开展调解。
“这案子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何志远说道。
“我现在因伤势严重需长期疗养,更因家庭变故,要独自承担照顾年迈双亲与两名幼子的沉重责任,这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调解现场,周某心情沉重地说道。调解过程中,双方各诉各的苦、各讲各的难,虽然都有情绪,但纠纷并非无解,主要是解开双方的“心结”。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我对你的处境深表同情,但是表达诉求应合理合法。你们公司也要考虑到他们家庭的特殊情况,双方相互理解才能解决问题。”何志远从周某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的艰难处境这一角度出发,引导烟花公司股东换位思考,同时鼓励周某及其家人要好好生活。
何志远的话一下子戳中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紧张的气氛开始慢慢缓和。
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深入沟通与耐心调解,法院工作人员的热情与执着,感染了双方当事人,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鉴于此,何志远向公司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在理解与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该烟花公司股东考虑到周某的家庭变故,表示自愿为其提供适当经济帮扶,向周某支付赔偿金共计27万元。周某及陶某母亲也渐渐地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下一步,浏阳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强化与基层组织协调联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